高考作弊行为七:盗窃试卷
案例回放:2003年高考前一天,某省一县高考试卷保管室试卷被盗。经过公安机关缜密的侦察,锁定了该县某中学高三文科班的一名学生为嫌疑人。经过调查和取证,该考生正是盗取试卷的人。
该考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刑事处罚。
新规认定:根据“33号令”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纵深解读:高考是我国考试层次保密程度最高的考试之一,高考试卷只能在开考时,由监考人员当众开启试卷袋。在未到开启时间之前都属绝密级,一旦泄露,将给高考和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该考生为一己之私利而盗取高考试卷的行为不仅是作弊,而且触犯了我国的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一篇:高考作弊行为六:考生团伙作弊
下一篇:高考作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