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行为五:加分造假
案例回放:2009年,重庆一文科考生,以659分的成绩摘得文科“状元”桂冠。但随之不久,就因为非少数民族而改为少数民族身份、企图获得高考加分的造假问题而被调查,最后不仅被清华大学拒绝录取,其他大学也同样没有录取该考生。
新规认定:根据“33号令”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被认定为作弊。
纵深解读:一个高考状元最后被高校拒之门外,为什么?就是加分造假!近年在高考录取期间,有关加分资格造假的新闻屡见报端,通过加分资格造假获得加分进入理想高校的考生,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新《办法》首次将加分造假认定为考试作弊,就是为了让高考更具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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