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成人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成人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成人高考
成考首页 成考简章 成考院校 成考专业 成考答疑 成考经验 网上报名
成考专题:
湖北成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对象和条件 报考费用 考试科目 照顾政策 准考证打印 成考模拟考试 成绩查询 历年录取分数线 录取查询
成人高考辅导报名
湖北自考网>湖北成人高考网 > 湖北成考辅导资料 > 专升本 > 民法 >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网站地图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来源:湖北成人高考网 整编: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4-05 浏览:0

湖北成人高考资料领取


湖北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将于10月24、25日举行,湖北成人高考网整理了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1、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

  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想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 ,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4、宣告失踪的撤消: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撤消后,财产代管关系终止,代管人停止代管行为,将代管财产交给被撤消宣告人。

  二、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概念:

  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2、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3、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4、死亡宣告的撤消: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热点关注:

  • 武汉纺织大学成考毕业时间揭秘!最快2.5年!
  • 2024年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没考上?这些方法补救!
  • 提前爆料!25年武汉纺织大学成考什么时候报名?
  • 扫盲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没录取可以改志愿吗?
  • 24年荆州教育学院成考在哪查成绩?官方地址来啦!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成人高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成人高考网(www.hbzkw.com/ck/),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微信公众号 抖音交流群
    湖北成人高考微信公众号

    湖北成教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成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