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相关规定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04-08
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相关推荐: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免费领取资格证考试资料
已有1254人已成功提交信息
最新文章
最新政策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实时发布各种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政策,还可免费获取学习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