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高科技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培养高层次本领域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招生学位类别、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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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 |
工程硕士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学校总指标870名 |
0852 |
工程硕士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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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 |
工程硕士 |
085239 |
项目管理 |
四、各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方向含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工程管理、BIM、房地产经营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等)
2、项目管理领域:(方向含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建设监理等)
3、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方向含通运输系统与管理公路运输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
五、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网报时间:
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请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点击进入:
2014年在职联考报名入口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2014年7月11日-14日,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我校将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另行安排本校现场确认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s.hust.edu.cn/Partime/)。
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
六、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GCT、专业课)
(1)GCT考试:由数学、英语、语文、逻辑四部分组成,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GCT-ME"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部分45分钟。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专业考试:考试科目:
①由两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组成,满分100分
②综合面试:占100分
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待GCT成绩公布后见学院网上通知。
以上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自行划线。考试时间学校统一制定(每年12月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院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
七、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考生本人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将该表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院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同时,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论证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学信网址:http://www.chsi.cn/;学位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rz/;
湖北省学位网:http://hbxw.e21.cn/)。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录取办法
1.学校按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文件,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专业面试结果划线,择优录取。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九、学习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见培养方案。
工程硕士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时间教学,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2年,修满规定学分者,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颁发"课程学习结业证书",论文1~3年。利用寒暑期集中在办学点或在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授课,修满32~34学分,即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开课时间:每年3月份、9月份
十、招生改革
1.为统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十一、学费标准
因各教学点所在城市不同,报考领域不同,学费收费标准也不等。
学费标准均为3万-4万。
十二、教学地点(省、市)
我院在武汉、北京、上海、广州、江门、东莞、佛山、贵州、福州等城市均有合作办学单位。具体地点及联络方式见附件。#p#分页标题#e#
联系方式: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联系人:王泽坤18971690268、闻心春18986050808
咨询电话:027-875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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