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工程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2年武汉工程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 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2008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5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管、理为主要学科门类,均覆盖3个以上二级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学科2个、优势学科2个、重点学科15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被批准为湖北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此外,学校还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11个工程硕士领域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03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34人。专任教师1007人,其中教授188人,副教授320人,博士24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4.6%。在职教师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获得者5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2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2人。
二、在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报名须知
1、培养目标
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是与工程师职业背景密切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通过学习和工程实践,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
了解本领域工程技术的国内外现状和前沿发展动态;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能熟练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工具、实验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
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较熟练地阅读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专业文献;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本专业中的有关问题。
2、招生领域
在职工程硕士
招生领域及代码:机械工程(430102)、材料工程(430105)、动力工程(430107)、控制工程(430111)、计算机技术(430112)、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化学工程(430117)、矿业工程(430119)、环境工程(430130)、生物工程(430139)、项目管理(430140)。
3、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在职工程硕士:
a、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截至报名年份7月31日);
b、其中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4、报名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时间:
2012年6月25-7月10日;
报名方法:考生在网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现场确认: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确认点缴费、照相、核对信息;
确认地点:考生网报时,可根据各省安排选择现场确认点;
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试方式:考生参加在职工程硕士全国联考,即“GCT”考试。 “GCT”由全国统一命题,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100分)、数学基础能力(100分)、逻辑推理能力(100分)、英语运用能力(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GCT成绩当年有效;
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GCT”初试成绩在百分位30%以上的考生,持本人GCT成绩单,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当年复试安排为准);
录取:学校2012年领域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考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项目管理领域录取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领域我校招生人数不受限额。
5、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位
在职工程硕士:以在职不脱产形式攻读,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时间不超过5年。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各专业领域所规定学分(至少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17学分,非学位课11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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