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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1-09-15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12个;
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
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我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新闻传播、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等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900人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特别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2)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各地报名点(以网上公布的报名点为准),武汉市内考生请一律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可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由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报考我校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具体请咨询报考院系。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复试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学籍)信息报告。
  (二)复试时间大约在2012年4月中旬。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院系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对考生复试。
  
五、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
  
六、2012年我校继续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名左右。
 
 七、我校自2010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学生受奖助面广。
  
八、其他事项
  1.为了更有利于上线生源的录取,各院系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复试录取前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我办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参考书目请自行在各地书店购买,有疑问请直接向各院系咨询。
  3.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67867040;
传真:027-67867707、67861497),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s.ccnu.edu.cn),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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