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08-26
辽宁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方向)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方向)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外语成绩不限)。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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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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