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何氏医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40%+专业课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广告学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30%+专业课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动画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过最低控制线,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高职招生: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等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不需要单独组织考试,承认各省份联考成绩且外省录取原则相同。在文化课和省联考达到各省最低控制线(出省线)的情况下,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按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 邮编:110163
招生咨询电话:024-31587736、024-88053145 024-88059778-8027(艺术系)、
联系人:王老师(13604002931) 韩老师(13889889696) 陶老师(13804028222)
QQ群: 70289205 传真:024-88059706
E-mail: he_art@163.com
网 站:www.he-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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