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大连交通大学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黑龙江省、山西省、江苏省考生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地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自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山西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地区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
3、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报到后即进行专业复查,进行专业考试,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报到时需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相关证件务请妥善保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028
联系电话:(0411)84109197 84106239
网址:http://www.d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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