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12-30
中国传媒大学
2013年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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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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