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曲靖师范学院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曲靖师范学院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曲靖师范学院源于1907年创办的师范传习所以及1912年创办的云南省第三师范学校,1956年设置为云南省曲靖师范学校。1978年改制为曲靖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和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
曲靖师范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苦乐交融育英才,百年树人铸精魂”的大学精神,坚持“育人是办学第一使命,教师是办学第一资源,教学是教师第一天职,发展是办学第一要务”的办学理念,恪守“刚正博爱,睿智笃行”的校训,建设“民主和谐、求是创新”的校风,弘扬“精业乐教、立德树人”的教风和“勤学善思、励志力行”的学风,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咨询电话:0874- 8999015
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四个本科专业,学院坚持“贴近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的办学方向,按照现代高等教育所倡导的素质教育、开放教育、终身教育和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以师范为主导注重实践型”的人才培养思路,建构了“点、线、网、面”互为补充的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结构模式,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加强学生的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学院与曲靖市政府共同建设了“曲靖市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基地”。
1.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大,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师资,以及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并为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音乐教学、艺术研究、管理等工作。
2.舞蹈学(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扎实的舞蹈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舞蹈创作、舞蹈表演、演出策划、艺术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学习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中国舞蹈史、基础乐理、西方舞蹈文化史、舞蹈编导基础、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文艺团体、学校、艺术馆、青少年宫、艺术培训中心、社会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对外交流及舞蹈研究等工作。
3.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行业要求的采、编、播、制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并为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策划与制作。
就业前景: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传媒行业、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采编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公关、文秘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计划数(人)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拟招生省份 |
备注 |
音乐学 |
文理兼招 |
100 |
4 |
8000 |
云南、山西、江西、广西、新疆、陕西、河北、湖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河南 |
认可相关省份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50 |
4 |
8000 |
云南、山西、江西、广西、吉林、黑龙江、辽宁、陕西、新疆、四川、湖南、内蒙古、湖北、贵州 |
认可相关省份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注:表中各项内容以正式公布于各省招生计划版的内容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专业培养条件。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
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参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三、其他事项
(一)政审、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书法学专业云南省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使用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3.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4.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贷”是指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
“勤”是指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五、联系方式
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邮编:655011
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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