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科技大学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2015年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辽宁科技大学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辽宁科技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地处祖国钢都、国家卫生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校园东临国家森林公园千山,西倚国家4A级旅游圣地玉佛苑,环境优美,风格现代,底蕴深厚,交通便利,是潜心读书和研究的一片沃土。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近10亿余元,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49万余册;
在校生近2.2万余人;
专任教师131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634人);
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本科招生专业55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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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专业名称 |
招生 |
高考 |
学费 |
1 |
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2 |
音乐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3 |
舞蹈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人 |
英语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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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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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文理科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表演类专业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2、艺术类各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4、我校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是否安排校考,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三、录取原则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介绍
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曲艺名家四年精心的指导,学生能够较好的掌握评书、相声、小品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创作方法,成为能表演、会创作、懂理论、善主持、符合时代要求、适应艺术人才市场需要的高级曲艺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评书表演、相声表演、小品表演、曲艺概论、曲艺创作、戏曲身段训练、形体训练、主持人技巧训练、音乐鉴赏等。
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专家的悉心指导,学生能够学习大量的中外声乐作品,积累丰富的音乐文化知识,掌握科学的演唱技巧。毕业后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技能和良好音乐文化素质,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声乐表演及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独唱、重唱、台词、形体、戏剧表演、和声、中外音乐史、声乐艺术作品赏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曲式分析、意大利语语音等。
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熟练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专业技术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能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艺术组织管理工作和具备一定创编能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院校、文艺团体、各类庆典活动及新闻传媒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传播学概论、播音与主持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商业演出主持艺术等。
五、加试形式
专业名称 |
加试形式 |
表演 |
(1)、语言类(曲艺)节目200分; |
音乐表演 |
(1)、演唱歌曲一首260分; |
舞蹈表演 |
(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14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自备稿件200分; |
六、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
省份 |
城市 |
报名及加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吉林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表演类专业:1月17日—18日 |
1月19日 |
2 |
安徽 |
合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5日—6日 |
2月7日 |
3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表演专业:2月6日—7日 |
2月8日 |
4 |
山西 |
晋中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类专业:1月28日—29日 |
1月31日 |
晋中 |
山西传媒学院 |
表演、播音:2月25日—26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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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舞蹈: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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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东 |
潍坊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山东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
3月8日 |
6 |
河北 |
石家庄 |
表演类舞蹈专业在河北招考大厦 |
3月9日—10日 |
表演类:3月11日 |
表演类其他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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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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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黑龙江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
3月16日 |
8 |
辽宁 |
鞍山 |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
表演专业:3月16—17日 |
3月18日 |
注:具体各省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为准。 |
七、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电脑报名考点,报名时出示考生身份证和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证;
手工报名考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5年3月31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各省校考考生加试成绩,考生凭本人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专业加试成绩。自网上成绩公示一周后,考生本人可以网上查询本人专业校考加试合格情况,合格考生可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合格证不再邮寄。
八、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九、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招生与就业处) 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处)
表演类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学校网址:WWW.USTL.EDU.CN 邮编:114051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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