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原理》第一章 同步辅导/训练
第一章引论
内容提要 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 一、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维属于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所构成。 1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 2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前提和结论。 3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形式的主体,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是靠它来实现的。 4 ?思维与语言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语词和语句,也就没有概念,判断和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思维活动。 5 ?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思维具有概括性,二是思维具有间接性。 三、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又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做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做思维的逻辑形式。 1 ?思维的逻辑形式与思维的具体内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又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去研究那些个别的逻辑形式,它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2 ?思维的逻辑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逻辑常项,二是变项。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 3 ?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为何种逻辑形式的惟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惟一依据。变项不管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终究不能改变其逻辑形式。 四、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任何人进行思维活动(即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逻辑规律。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五、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寻找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 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学习普通逻辑的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说来,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有五个方面: 一、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 二、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地论证思想。 三、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 四、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 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 第三节逻辑简史 一、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即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 二、近代逻辑学的发展 1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的主要著作是《新工具》,在书中他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 在培根以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他所著的《逻辑体系: 归纳和演绎》(中译本为严复的《穆勒名学》)中,系统阐述了寻找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史上称为“穆勒五法”。 1662年,《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集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为一体的传统逻辑已基本定型。 2 ?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也研究了逻辑问题。康德第一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名称,从此以后,“形式逻辑”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黑格尔在逻辑史上提出了第一个辩证逻辑的体系,虽然他的辩证逻辑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是,其中却包含着不少合理内核和深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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