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自考答疑:论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表现特点是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2-01
论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表现特点。
答: 一般认为,罪刑相适应,就是罪重的量刑要重,罪轻的量刑要轻,各个法律条文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就具体内容而言。罪刑相适应原则,可以分解为下列三个方面:
(1)刑罚与罪质相适用;
(2)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3)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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