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答疑:试述追诉时效的延长指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2-01
试述追诉时效的延长。
答: 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的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我国刑法规定了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1)《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据此,这种时效延长的情况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
②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任何时候都可以追诉。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并没逃避侦查与审判的,仍然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符合立案条件而应当立案的,不管司法机关出于何种原因没有立案,不论行为人是否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不论经过多长时间,任何时候都可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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