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个层次。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
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三)成人高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四)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网上进行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
(五)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必须按规定履行函授站登记审批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二、报 名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要符合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03年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卫办科教发【2003】32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告知“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从事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依据”的重要内容,并要求考生在告知责任书上签字确认。
5.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省内户口考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工作单位就近报名的,持单位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持有外省户口(身份证)在我省工作的,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证明必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报名,不得跨考区报名。严禁接受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集体组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报名。如出现非本省户籍考生集中报某一所成人高校,报名考区招办要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否则将追究考区招办的责任。
(四)报名时间
8月10日至8月25日。
(五)报名地点
全省共设23个考区和报名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海北州、海南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大柴旦镇、茫崖镇、城西区、城中区、城东区、城北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招考办公室和青海油田培训中心。
(六) 报名办法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考区招考办公室负责制。
考生报名,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军人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和有关照顾加分荣誉证书原件、工作单位介绍证明(同时准备各类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考区招考办公室办理报名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头像采集、缴纳报名费以及其它相关报名手续,他人不准代报名。
大专学历专科毕业证书的审查由考区招办负责,有疑问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对,2001年以后省内高校毕业生登录青海省教育厅学历学位查询系统(网址:www.jyt.qhedu.cn)查对。对不能确认的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提供学历认证证书方可参加考试。不具备专科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名办法按2010年规定执行。
对照顾加分条件的审查首先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在《青海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条件及学历审查表》上审核签字盖章,然后交报名点招考办公室审查相应的原始证件(荣誉证书、毕业证书、自谋职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当地招考办公室备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由考区招考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8】181号),认真贯彻执行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规定。
3.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
考区招办工作人员要敦促报名考生认真阅读 “青海招考指导”成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专刊中的成人高考报名须知、考场规则、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有关成人招生政策规定和成人高考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的答题要求,认真做好网上阅卷和考试期间实行网上巡查考场的宣传工作,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教育活动,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执行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将宣传招生政策落到实处,重要事项全部要与考生签订告知责任书。承诺书和告知责任书书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保存。
4.符合教育部学生司《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及条件的考生持自己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省人事厅人才交流开发处、共青团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民政厅安置办、省教育厅人事处)开具的证明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可报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的专业,免试录取。
5.成人高考报名程序由省招生办公室提供,各成人考区招考办公室于8月8日前在青海省招生办公室FTP服务器上下载。8月30日前各考区招考办公室通过青海省招生办公室FTP服务器或送U盘上报报名信息及有关表册。
三、考试科目与组织
(一) 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八类学科确定,考试科目对照按《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执行。
3.报考专科藏语言、藏汉双语授课的专业,藏语文用民族语言文字命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数学(藏)用民族语言文字和汉文对照命题,英语用全国统一考试题,藏语文、数学(藏)两科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报考蒙汉双语授课的命题、考试同上。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有关招生院校均不再加试民族语文及其它专业科目,如有其它考试要求,须征得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4.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通过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1月1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5.统考科目依据2011年版《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高中起点本科、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科目每门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网上阅卷考试答题要求
我省成人高考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试卷和答题卡分离,各科选择题、填空题及非选择题答案全部写(填涂)在答题卡对应题的规定区域内。答案若写在试卷上、答题错位、答题超出规定位置均视作无效试卷。文字部分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信息点部分只能用2B铅笔涂写。
(三) 考试的组织和考试时间
1.考试组织实施由考区招考委员会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实施程序执行。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必须使用标准化考场,实施考试全过程监控,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反应预案,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加大巡考、督考力度,做到考试各环节无缝连接,保证公平、平安考试。
2.考场编排、考场照片对照分布存根、《准考证》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打印下发。考场编排按报考科类随机编排,每考场30人。考场按单人、单桌、单行、桌口背向考生、桌间距80公分的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排列。
3.《准考证》由考区招考办公室盖章并塑封方可有效。考生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10月15日和16日。各科类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见附表1。
5.考试期间省、州(地、市)招委将派遣巡视人员对考区考试组织、施考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热点关注: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湖北成教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成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