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对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开始,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中取消了医学综合、中医综合、监狱(劳教)基础和公安专业基础等四门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基础课考试,所有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考生,均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公共课。此外,教育部还修订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复习大纲》,增强了具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背景的在职从业人员考生对考试的适应性。
教育部通知要求各成人高校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招生结构,规范招生行为,压缩脱产招生规模,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特点。
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0月15日和16日举行(10月的第三个星期六、日),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自定,录取的新生于第二年春季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入学。
成招录取三照顾: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
照顾政策一:免试入学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可免试入学的还有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八名,非奥运项目前六名;
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六名,非奥运项目前三名;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项目前三名,非奥运项目冠军获得者。
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成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照顾政策二:加分投档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照顾政策三:降分录取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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