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国家卫生部确定的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全国中医师资进修教育基地,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博士点和38个硕士点,博士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所有二级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自审权和主干学科专业的教授评审权。学校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已建成21所附属医院、5所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逾百个。建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工程研究中心、研发中心、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30多个。
学校治学严谨,学术氛围浓厚,名家云集,人才辈出,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培养并走出了9位“国医大师”、5位中医药界院士(学部委员)。近年来,先后有10余人次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各类全国性荣誉称号和表彰。
学校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培养综合素质突出、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浓厚兴趣与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考试院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于2014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省应届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4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报名条件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D四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一)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
(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4、在科技创新、生物医药等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经学校专家组认可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5、在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三)C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成绩同科类排名列前30%者;
2、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成绩同科类排名列前20%者;
(四)D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经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校长特别推荐者。其中优秀生源基地中学中的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的校长可推荐2个名额,其他中学的校长可推荐1个名额。推荐中学须对推荐考生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2、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业,尤其是具有深厚的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发展潜质者。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及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2月18日(2014年2月18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jutcm.edu.cn)进入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填写后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2、材料准备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原件,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2)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4)第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6)按D类报名条件1申请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校长的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
按D类报名条件2申请的考生需在个人自荐报告中作详细说明,如具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请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邮寄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2月19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收件人: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8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建议中学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4、材料确认
考生可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材料寄达情况,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中学的推荐意见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
2、我校在确定拟参加面试的考生时,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有A)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向有专业发展潜力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面试名单将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具体面试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二)参加面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入选考生的一项重要依据。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1、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带户口簿)、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缴纳测试及报名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测试费60元/学科/人。
(三)确定自主选拔候选考生名单
1、学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评估结果等确定候选考生名单。
2、候选考生人数控制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00%以内。
3、候选考生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
六、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自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学校对取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候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一)录取排序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考生高考成绩的基础上,结合面试和综合测试,采取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候选考生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在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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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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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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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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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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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进行折算( 2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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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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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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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资格审查环节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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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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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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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试环节的测试与评估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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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6个专业志愿。
2、学校将考生的加权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报名条件类别安排专业:
A类、B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并授予优秀新生奖学金。
C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
若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选科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予以录取。
D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
若加1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选科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予以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同其他录取考生一样,入学一年后,经学校综合测评,可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七、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14年2月18日
材料邮寄:2014年2月19日
初审公示:2014年3月1日
面试测评:2014年3月9日
合格查询:2014年4月20日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报名成功、材料寄达、资格审核结果、面试安排等)均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监督机制
(一)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各项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5811025。
(二)违纪处理
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
网址:http://zs.njutcm.edu.cn
邮箱:njuzb2013@163.com
电话:(025)85811852传真:(025)85811855
十、附则
本方案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