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等级 |
优录政策 |
专业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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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可录取。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人数控制在入选考生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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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人数控制在入选考生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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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可录取。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人数控制在入选考生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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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可录取。 |
满足六个专业志愿之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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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在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按照我校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七、激励政策
(一)对考核成绩突出,经校专家委员会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可获得A类优录等级。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取得4A1合格成绩。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
3.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数学、物理有一科获省级赛区二等奖或化学、生物、信息学有一科获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化学、生物、信息学有两学科均获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获得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个人项目)。
(二)考核成绩突出的其他考生,也可获得A类优录等级。
(三)录取在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四)符合“2014年江苏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考生,最高可获得50000元奖励。
类型 |
加分项目 |
加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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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测试类 |
对测试等级为 |
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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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 |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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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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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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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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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 |
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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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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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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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科技竞赛获得省级奖项 |
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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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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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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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语文、英语学科竞赛获得国家奖项 |
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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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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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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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报名条件规定的语文、英语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奖项 |
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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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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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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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类 |
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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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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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二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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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运动员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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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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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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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类 |
思想品德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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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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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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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
说明:1.同类型(学科)获奖计最高分,不同类型(学科)可累计。
2.校专家委员会确定自荐条件9的加分标准,最高不超过20分。
3.文艺调演须为政府、音乐家协会举办的比赛且是个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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