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如下: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
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
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
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
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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