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之三:户籍篇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4年武汉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之户籍篇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凡不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以不迁。如果户口不迁入学校,可能会遇到补办身份证、办理护照、购房等困难;
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故请慎重考虑。户口如入学时不迁,在校期间将不能再迁移至学校,户口迁入校的中途也不可以回迁。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3、《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各项目栏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户口更正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并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或随机打印(已取消户口分类的地区,可以不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
5、新生《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编码;
已发身份证的,身份证原件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必须一致。
6、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请直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办理。
7、新生户口迁移手续在军训期间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学生须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武汉市新生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粘贴于《录取通知书》上)、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不迁移户口的学生,请本人在《录取通知书》上签字声明,并注明所属院系及班级,由本人交学校保卫部门。
8、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特别提示:由于户口迁移审批手续复杂,周期较长(通常要到第二学期初才可落户),此间无法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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