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之二:学生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篇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4年武汉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之学生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篇如下:
一、凡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再由各院系审查并整理后移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若发现新生自带档案密封条破损或有私自拆封现象,将不予收取,由新生承担责任。
若中学或考生要采用邮局、机要或EMS等方式将档案寄到我校,请寄至新生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
新生档案内容:
1.高考材料(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及优录材料等)。
2.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评语表、学籍表、体检表、体育合格证、家庭情况调查表等)。
3.入党、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组织员老师,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按如下办法接转:
1.湖北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须通过具有在全省范围内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2.湖北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当地市或县委组织部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请一定不要通过中学或教育局党委直接转武汉大学党委。
三、团员请准备好本人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入学后交所在院系团委。
四、如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其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上不一致时,请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处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1.属于高考信息录入错误的,新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考生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2.属于高考后自行更改姓名的,新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应有原姓名页、改名后含现用名和曾用名页)、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名的证明。
3.属于高考后更改身份证号码的,新生须提供原发证公安机关的更正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改身份证号的证明。
进校后确需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请到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成功后,请将有关资料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归档。
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新生,将无法顺利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无法取得学籍直至毕业文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注:《录取通知书》上的新生姓名、身份证号来源于网上录取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数据,系由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并经本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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