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直招士官联合培养方式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直招士官招生简章,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直招士官联合培养方式如下: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
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军务(警务)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
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帮助指导,重点加强培养对象的军政素质训练,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直招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预备役部队或民兵组织方法,协助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军政训练和被装保障。
(二)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前1个月,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
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服现役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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