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直招士官招生办法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直招士官招生简章,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直招士官招生办法如下: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直招规定》),在
7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三)面试。招收部队须于7月10日前派人赴有招生任务的省(市),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格检查合格考生进行面试。
(四)录取。省级招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进行选拔补充。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择优推荐;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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