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12年
高考电子档案不得擅自更改
在湖北省高招录取中,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录取新生(包括军事院校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至9月上旬。
上一篇:高考作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