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考自考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通知
湖北省开考自考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通知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为了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新型农村人才的广泛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7月起,在湖北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现就有关开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华中师范大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执行经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具体课程设置附后。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首次考试时间为2007年7月。每年考试4次,即1月、4月、7月、10月。具体考试课程安排见当次报考简章。
四、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交纳报考有关费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开展城乡社区建设与与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标准,讲求社会效益,提倡学用结合鼓励自学成才;有计划的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城镇与农村社区建设、进城务工农民管理与城乡管理专门人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专科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
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社会主义并为之勤奋工作;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邓小平理论分析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基本问题,有为城镇和农村建设和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在专业上,比较系统地掌握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本专业的基本方法,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基本能使用包括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手段,具备从事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 号 |
类 别 |
考 试 课 程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 |
选考 | ||||
1 |
公 共 课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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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
3 |
专 业 基 础 课 |
城乡社区建设概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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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乡社会工作实务 |
8 | |||
5 |
城乡社区自治实务 |
8 | |||
6 |
城乡经营管理实务 |
8 | |||
7 |
城乡公共关系与礼仪 |
8 | |||
8 |
公共政策基础 |
8 | |||
9 |
专 业 课 |
城乡干部工作实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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