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成教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2015年成教招生简章
湖北成人高考网获悉,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成教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院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创办于1990年,2008年成立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承担艺术类成人高等学历、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社会非学历教育及社区业余文化艺术培训等基本任务,下设学生科、教务科、培训中心等三个职能部门。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院教学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办学,形成了多学科、多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体系,设有成人本科、专科等办学层次,开设20个专业,38各方向。美术类设有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等)、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史论)、艺术设计(玉雕设计、平面设计、舞美设计等)等专业和专业方向;
舞蹈类设有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和专业方向;
音乐类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和专业方向;
影视戏剧类设有广播、摄影、播音与主持、影视表演等专业和专业方向。
长期以来,新疆艺术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出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名发展,政治素质过硬的艺术人才,为社会培养了数千名毕业生。毕业生分布在国内各文化艺术团体,学校等部门,许多人已成为国内外艺术专家、教授、业务骨干,他们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新疆的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面向全疆招生。
三、招生专业(方向)
四、学习形式与学制
学习形式:业余(周末或假期集中上课)
学制:两年半
五、文化课考试分数线参考
2013年自治区艺术成人高考录取线:成人专科(语文、数学、外汉语)总分75分;
成人专升本(政治、艺术概论、外汉语)总分115分。
六、招生办法
一、专业加试(考生需在成人高考文化科目报名后,考试之前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七、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国家规定的各种照顾对象,录取时按规定予以办理,但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八、入学与毕业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须按照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包括考生个人信息核对、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的审验等)。
2.实行学年制,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政治鉴定合格,颁发新疆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升本)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3.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新疆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位。
九、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8月中下旬:正式报名。(网上报名或所在地现场报名均可)
9月初:现场确认、照相、交费。(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件件、报考费用)
10月中下旬:成人高考12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招考网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十、学费
专升本学费:4300元/年专科学费:3900元/年
(教材费、艺术加试等费用自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1-2552713(传真)
18999861292(古丽米热科长)
13899901345(百老师)13999115130(易老师)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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