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重点资料3
湖北201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重点资料3
(一)民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意志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民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符合民法规范的民事活动,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不符合民法 规范的民事活动,形成各种无效合同、违法行为等。民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在逻辑上是从属概念关系。另外,民事关系经民法效正可合法地转化为民事法律关系, 如无权代理经追认后发生有权代理后果。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活动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 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也是以个人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所以,属公民主体的特殊形式。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两种民事主体,即国家和非法人组织。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五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为:物、行为(不行为)、智力成果和特定的精神利益。物,是指人们可以支配和利用的一切自然物和人工创造的。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普遍的客体。
(六)民事法律事实:
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简称法律事实。
(七)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行为分为三种:
1、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
3、行政行为和裁判行为。
(八)民事事实的结合: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某一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需要两个以上法律事实出现,这些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法律事实的结合。
(九)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1、在理论上,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在民法学中居统帅地位。
2、在实践中,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分析疑难民事案件的门径
(十)自然人的含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具有法律地位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具有统一性。
3、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真实性。
2016湖北成人高考热门高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20多所合作院校,保障录取并附辅导学习视频在线指导,成人高考辅导保过班报名可咨询客服。
郑重承诺:保证能够录取,录取不上,辅导费全额退费!10小时高度概括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考上后基本可以保证毕业,各省的考生均可报名
>>>点击选择学校及专业
在线咨询
800116007
,报课热线:027-86647746!
热点关注: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湖北成教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成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