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成考专升本民法冲刺试题及答案四
湖北201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冲刺试题及答案四
2014年湖北成人高考将于
10月25、26日举行,在这紧要的关头,为了方便大家复习备考,湖北成人高考网整理了2014年湖北成考专升本民法冲刺试题及答案,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一、选择题(每题2分)
第1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与承诺的生效时间分别为(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承诺人发出承诺时
B.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承诺人发出承诺时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承诺人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正确答案】:C
第2题
下列合同中,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为( )
A.技术开发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D.房屋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
第3题
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辨权
【正确答案】:D
第4题
有关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为第三个利益订立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第三人或征得他的同意
B.第三人在合同债务不履行合同时,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权利
C.第三人可以接受合同为其设定的权利,也可以拒绝接受该权利
D.当第三人表示不接受合同权利时,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D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
A.2万元
B.1万元
C.2.5万元
D.3万元
【正确答案】:A
第6题
关于财产租赁的转租问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承租人在租期内不能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B.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在人,应将转租租金与承租租金的差额交给出租人
C.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D.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就租赁物向出租人负责
【正确答案】:C
第7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对象中,不能够授予专利权的是( )
A.新设计的能够应用的技术方案
B.新型的疾病治疗仪器
C.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对产品结构的新设计
【正确答案】:B
第8题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的期限是( )
A.自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B.自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C.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
D.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
【正确答案】:C
第9题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要件的“商标”无法取得注册,但不妨碍实际使用
B.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争议均有权处理
C.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都可以依法取得商标权
D.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提起争议的期限是该商标取得注册之日起一年内
【正确答案】:B
第10题
依照法律规定,对作者身份不明的文学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
A.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B.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月1日
C.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残废后第50后的12月31日
D.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
【正确答案】:A
第11题
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的确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伤亡如果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责任
B.承运人如果能证明伤亡是旅客自己的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承运人如能证明伤亡是旅客自己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承运人对无票旅客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第12题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若这种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 )
A.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受害人承担
C.主要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B
第13题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
A.承担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B
第14题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遗产按( )
A.无人继承办理
B.代位继承办理
C.转继承办理
D.法定继承办理
【正确答案】:D
第15题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正确答案】:D
二、判断题(每题2分)
第16题
人民法院属于机关法人,无须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对
第17题
表见代理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错
第18题
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正确答案】:对
第19题
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
#p#分页标题#e#【正确答案】:错
第20题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
【正确答案】:对
第21题
保管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错
第22题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债权人同意,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
【正确答案】:错
第23题
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正确答案】:对
第24题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对
第25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作为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错
三、论述题(每题10分)
第26题
试述我国民法中的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一、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死亡,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二、宣告死亡应具备下列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宣告死亡应具备以上条件:
(1)须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间。
该法定期间为:
①普通期间。此期间为4年,自失踪人音讯消失的次日起算。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期间。此期间为2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对于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适用4年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2)须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①配偶;
②父母、子女;
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法院受理申请死亡宣告案件后,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如仍未获知失踪人的音讯的,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要件均已具备时,即可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就结束被宣告死亡的人以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宣告死亡所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相同,即以被宣告死亡人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全部归于消灭。
具体而言,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包括:继承关系开始
(一)继承关系开始。法定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分割被宣告死亡人的遗产。如有遗嘱,则遗嘱开始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遗嘱取得遗产。
(二)婚姻关系消灭。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可另行缔结婚姻关系。
(三)债权债务关系清算了结,被宣告死亡人的债权人可向被宣告死亡人的继承人请求履行债务,被宣告死亡人的继承人可向其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无继承人,则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四)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开始履行给付。如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或保险赔款条件,则现在条件已成就,保险人应开始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或保险赔款。
(五)身份关系消灭。除婚姻关系外,破宣告死亡人的其他身份关系如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也归于消灭。
(六)自然人一旦被宣告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即视为消灭,非经依法撤销,死亡宣告的效力将得以维持。
(七)由于宣告死亡毕竟只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如果被宣告死亡人并未实际死亡。则其在当地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因在原住所地被宣告死亡而受影响,其在当地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并不因在原住所地被宣告死亡而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四、死亡宣告的撤销
被宣告死亡人的失踪人如果重新回到其住所地,这种现象称为生还。被宣告死亡人生还后,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一旦被撤销,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财产关系上的后果。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二)人身关系上的后果。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再婚,则原婚姻关系因再婚而消灭,新的婚姻关系受保护,被宣告死亡人不得主张新的婚姻关系无效;如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若双方愿意重新结合,必须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身关系自动恢复。
热点关注: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湖北成教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成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