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秋季毕业生办证通知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5届秋季毕业生办证通知
湖北成人高考网获悉,2015届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秋季毕业生办证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各函授站(点)、各有关院(系):
为了做好2015届秋季毕业办证工作,现将2015届秋季毕业生办理毕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届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秋季毕业生办证时间安排
1、
2015年3月16日-4月17日学籍科接收数据、照片。
2、2015年5月数据汇总。
3、2015年5月底,学籍科将学籍异动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4、2015年6月,学籍科将毕业数据在教育部平台上进行即时注册,注册通过后长江大学发文;
学籍科打印验印册和证书;
学籍科负责照片粘贴;
档案整理;
验印;
发证。
2015年5月1日以后,学籍科不再接受办证数据,错过办证时间的将转入下一轮办证。
二、2015届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秋季毕业生办证程序及上报对象
1、各站(点)、院(系)于2015年3月16日前对本站点所有学生(包括还未到办证时间的学生)的基本信息与学籍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基本信息有误需要变更的,请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好毕业办证数据,做好《毕业办证一览表》纸件和电子表格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籍科审核,到教学部审核成绩,并到财务科交清学费、教材费等费用。
2、本次办证对象是2013年3月入学、学制为2.5年的专科及专升本函授学生。往届学生学籍超过5年(指专科和专升本学生)、8年(指高升本学生),其学籍自动取消,不能办证。
三、2015届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秋季毕业生办证几点注意事项
(一)关于数据
1、根据学历即时注册的新要求,各单位应对本站点所有学生的基本信息与学籍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基本信息有误需要变更的,需在学生毕业前至少半年以上提前提出申请进行修改(我校接收信息修改的时间是每年3月份和10月份)。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证的正常上网。各教学点不得随意改变学生的学习形式(函授或脱产)、学制、专业及层次,如有与注册学籍库不符的,各院(系)、站(点)须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不能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则需要分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如果是在报成人高考时输入错误,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把情况写清楚,到当时成人高考报考点(教委招办)签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到省级招办、考试院签字确认;
并填写《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正审批表》,如果是变更姓名或身份证,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户籍变更证明,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加盖户籍公章)。我校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更改。
(二)、关于专升本学生办证的几点补充说明:
(1)各站点要认真做好专升本学生的专科毕业信息审核工作,专升本毕业生必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的毕业证,且专升本入学时间不早于专科毕业时间的,方能上报毕业办证数据。教育部已将需要专科核查的学生名单反馈给我校(名单见附表),请教学站点下载后认真清查,对这些学生,站点须在报毕业生数据前,通知学生本人到学历认证中心去认证。专科学历认证通过,学籍信息在教育部平台上处于正常状态后,方能上报毕业数据。对无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的学生,毕业数据不予上报,站点要做好学生工作,及时清退。
(2) 对于专科毕业证真实但姓名或身份证与专升本学籍信息不符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审核汇总后报教育厅审核,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专升本毕业证。
四、照片
收集学生2寸同底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四张,按学籍科提供的粘贴顺序粘贴,两张交学籍科安排扫描和粘贴,另外两张由各院(系)、站(点)备用。
注:上报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尺寸:4.5cm×3.5cm 背景:兰色无白边
照片应以传统方法冲洗。不接收打印机输出的照片。
五、领证
1、毕业证办好后,学籍科负责在我院网站上发布领证通知,请各教学点注意查看,直接凭《毕业办证一览表》原件领取毕业证。
2、领取毕业证时一并领取档案,如不按时领取档案按照补办档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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