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普通
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后,其中有提到录取的一些原则,对于一些想要报考这所院校的考生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这些内容,下面可以看下。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专项计划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单独录取。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免试升入本科学习办理办法》(附件7)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4.补录。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果我校有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的补录计划报名,按补录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5.公示。
我校于6月30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6.发放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录取通知书。考试报名时务必提交真实完整的收件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通知书能够准确投递,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