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想要报考湖北专升本的考生对于报名的一些流程可能还不太清楚,下面
湖北专升本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1.招生对象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3.院校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在11所退役士兵招收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举办高校在报名工作开展期间,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我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最终录取严格按调整后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考试。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招生简章中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时除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规则成绩完全并列的情形外,一律不得超录;报到后一律不得补录。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招生简章中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按照成绩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录取名单必须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并同时受理异议或申诉,公示时间为7天。不符公示要求的需重新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的异议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上报拟录取名单备案。
(6)监督。各举办高校要将普通专升本作为特殊类型招生,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普通专升本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考试录取有关工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加大政策执行监督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工作检查。我厅将适时对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7)复核备案。
(8)报到。经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普通专升本录取考生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报到入学时,举办高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9)注册。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