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培训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免费领视频课程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网络教育报名
湖北自考主考院校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招生问答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答疑: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网站地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答疑: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1-30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地赔偿称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之前,追偿权是不存在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可以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也可以据行政赔偿协议程序的协议书。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是指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可能造成相对方合法权益的损害,却仍然一意孤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重大过失是相对于一般过失而言的,即行政人员或受委托之人,不但没有注意到其身分或职务上的特别要求,而且未能预见和避免普通人均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即没有达到法律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

相关推荐:

  • 零压力上大学:湖北普通专升本生最高可获2万+资助~
  • 2025年武汉工程大学成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考通知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微信公众号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