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自考课程免考条件要求
根据《2021年上半年湖北自考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网上办理须知》可知,上半年武汉轻工大学自考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3月31日;网上确认时间:4月1日—4月16日;网上终审时间:4月19日—5月14日。
武汉轻工大学自考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武汉市,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体制,是湖北省和国家粮食局重点支持建设的普通高校。。在62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已发展成为一所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2006年10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办学用地面积90余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目前馆藏文献达16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8个,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和湖北省自动化水平优秀级图书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5亿元,建有教学实验室(中心)32个,其中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拥有校内实习实训中心10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22个。
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自考课程免考条件:
(一)2021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
1.湖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为准执行。
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湖北省课改新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以上就是武汉轻工大学自考课程免考条件,武汉轻工大学自考每年的申请机会有限,武汉轻工大学自考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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