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与农民工利益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武汉纺织大学自考
武汉纺织大学自考论文-大众传媒与农民工利益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大众传媒作为一种权益维护、诉讼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了独特的优势。目前,农民工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不公平待遇频频发生。因此大众传媒对于农民工利益的表达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大众传媒对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存在了一定的问题。本文就大众传媒在农民工利益表达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研究。认为应该从加大国家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侵犯农民工利益的报道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加强传媒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从业队伍管理、为社会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援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更多毕业自考论文:武汉纺织大学自考
【内容摘要】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一种权益维护、权益诉讼的重要渠道,较信访部分、政府部门,大众传媒有着更多的言论自由和独特的优势。然而在大众传媒在农民工利益表达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如农民工利益表达不充分、对农民工的宣传报道流于表层、部分传媒报道措辞存在问题等等,使得农民工的权利无法通过大众传媒有效的表达。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网络案例查看、导师交流等,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系列解决措施。
【关键词】 大众传媒, 农民工, 利益 武汉纺织大学自考
一、大众传媒与农民工利益表达的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给中国经济带来巨大的推动的同时,社会格局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贫富差距日益凸显,农民工阶层不断扩张,逐渐形成了一个结构、庞大的社会群体,多从事于工地建筑、街头垃圾清理人员、工厂劳务等,为城市提供着自己辛勤的体力劳动,背井离乡,游离于农村和城市的夹缝中。在陌生的城市里,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遇到太多的不公平待遇:工资拖欠、社会歧视、缺少社会援助、无法享受社会医疗保险、诉讼无门等等问题。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已经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摆到了案面之上,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当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而大众传媒作为公民了解社会、认知事物的窗口,被人们称之为“导航器”。常言道“有问题找民警”逐渐演变为“有问题找传媒”,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一种权益维护、权益诉讼的重要渠道,较信访部分、政府部门,大众传媒有着更多的言论自由和独特的优势。因此社会应该充分利用传媒的作用,做好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近几年,大众传媒的报道中我们不难找出类似于或同情、或愤怒、或歧视农民工群体的报道,有正面的积极报道,也有反面的信息报道,在大众传媒发挥对农民工维权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的类似于歧视农民工的现象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造成反面的向导,因此研究大众传媒与农民工的利益表达,使得传媒作为农民工权益维护的重要渠道迫在眉睫。
二、以潭县煤矿火灾为例分析
(一)潭县煤矿火灾的背景
2010年1月5日12时5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962复杂、庞大的社会群体,多从事于工地建筑、街头垃圾清理人员、工厂劳务等,为城市提供着自己辛勤的体力劳动,背井离乡,游离于农村和城市的夹缝中。在陌生的城市里,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遇到太多的不公平待遇:工资拖欠、社会歧视、缺少社会援助、无法享受社会医疗保险、诉讼无门等等问题。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已经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摆到了案面之上,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当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而大众传媒作为公民了解社会、认知事物的窗口,被人们称之为“导航器”。常言道“有问题找民警”逐渐演变为“有问题找传媒”,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一种权益维护、权益诉讼的重要渠道,较信访部分、政府部门,大众传媒有着更多的言论自由和独特的优势。因此社会应该充分利用传媒的作用,做好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近几年,大众传媒的报道中我们不难找出类似于或同情、或愤怒、或歧视农民工群体的报道,有正面的积极报道,也有反面的信息报道,在大众传媒发挥对农民工维权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的类似于歧视农民工的现象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造成反面的向导,因此研究大众传媒与农民工的利益表达,使得传媒作为农民工权益维护的重要渠道迫在眉睫。
二、以潭县煤矿火灾为例分析
(一)潭县煤矿火灾的背景
2010年1月5日12时5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962万元。中国国务院25日成立调查组,对造成34人死亡的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展开调查。调查组组长赵铁锤表示,此次火灾是一起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责任事故,暴露出立胜煤矿存在非法生产、违规作业、管理混乱和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2010年1月11日下发的安监总煤调〔2010〕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湖南、江西两起煤矿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文件中指出,1月5日12时20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规模为6万吨/年。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中间井通往240米水平暗立井中的电缆超负荷运行起火,引燃巷道木支架,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致使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同时该矿井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1.是违法非法生产。该矿技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超深越界开采严重。
2.是通风系统管理混乱。
3.条井筒均为进风井,利用与其相邻的湘潭矿业公司四矿八石门回风,没有形成独立回风系统。
4.是井下采用多段暗立井布置,没有供行人的安全出口。
5.是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
6.是企业劳动组织管理严重混乱,下井人数底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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