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省美术类专业招生政策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外省美术类专业招生政策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省美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拟计划数 (全国)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6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 |
本科 |
四年 |
35000 |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3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表演(服饰形象与表演方向) |
2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艺术与设 计学院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
29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传媒学院 |
动 画 |
3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数字媒体艺术 |
6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摄 影 |
3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备注:
1、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无须参加校考。
招生政策(外省)
报名、考试及合格证发放
1、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江苏、甘肃、安徽、山西、广东、黑龙江、辽宁、浙江、福建考生分别到我校设在当地的考点报名考试。我校不在北京市、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设点组织美术校考,直接使用当地省统考成绩。
2、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美术统考
3、外省考生在校考报名考试期间无须选择具体专业志愿,专业合格证适用每一个美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及填报志愿时再进行具体专业志愿选择。
4、考试科目:
适用省份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分 值 |
所有外省校考省份 |
素描、色彩 |
每科目满分150分, 两科共300分 |
考试时间各3小时 |
5、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适用省份 |
专业成绩 |
校考省份 |
专业成绩=校考成绩(即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
认可统考成绩省份 |
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 |
6、专业合格证的发放: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将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录取政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优录政策:外省(包括校考省份和统考省份)
符合该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优异者,可享受优录政策:
(1)美术类专业计划在50人及以上(计划≥50)的省份,专业报考前八名可破格录取:
该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该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名至八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2)美术类专业计划在30人至49人(30≤计划≤49)的省份,专业报考前五名可享受优录政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名至五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计划在10人至29人(10≤计划≤29)的省份,专业报考前三名可享受优录政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二、三名的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4)美术类专业计划在9人及以下(计划≤9)的省份,专业报考第一名可享受优录政策:各省美术类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优录政策解读
湖北省外:对专业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录:
(1)优录对象名次针对实际报考我校的考生,并非合格证上排名。
(2)优录对象外语成绩不限分或者50分(150分制)
(3)优录对象文化成绩只需达到当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即可,且优先录取,优先进行专业安排,不需要再次参加综合分排队。
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2015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校园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不再向考生寄发校考成绩通知单。
2、我校将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请仔细核对考生信息,如有不符,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美术类)
序号 |
省份 |
地点 |
考 点 |
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美术) |
1 |
山西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8日—19日 |
1月21日 |
2 |
甘肃 |
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
1月18日—19日 |
1月21日 |
3 |
广西 |
南宁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日 |
4 |
江西 |
南昌 |
南昌大学 |
1月8日—29日 网上报名 |
2月2日 |
5 |
江苏 |
南京 |
南京晓庄学院 |
2月1日—2日 |
2月3日 |
6 |
河南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 |
2月2日—3日 |
2月4日 |
7 |
浙江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 |
8 |
山东 |
淄博 |
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 |
2月2日—3月4日 网上报名 |
3月7日 |
9 |
辽宁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3月7日—8日 |
3月10日 |
10 |
河北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3月18日—19日 |
3月21日 |
11 |
广东 |
广州 |
广州外语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网上报名 |
3月22日 |
12 |
福建 |
福州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月2日—3日 |
2月5日 |
13 |
安徽 |
合肥 |
安徽建筑大学 |
2月2日—3日 |
2月4日 |
14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3月10日—11日网上报名 |
3月15日 |
温馨提示:
1、报名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各省以最终公布的为准
2、各省招办(考试院)规定需要网上报名的省份,请考生一定按照要求及时报名,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简介
日本文化学园大学概况
文化学园大学是日本最大的教育机构之一——文化学园集团下的办学机构,其与文化服装学院、文化时尚研究生院、文化外国语专门学校共同组成文化学园集团教育体系,已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学校位于素有“亚洲时尚中心”之称的东京,是国际服装大学联盟(IFFTI)唯一的日本成员,仅次于英、美的学校位居全球第三。
文化学园大学的办学理念是“创造新的美和新的文化”。 现设有3个学部(服装学部、造形学部和现代文化学部)和7个专业,并增设了研究生院,拥有生活环境学研究生院和国际文化学研究生院的硕士及博士课程。
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于2011年与文化学园大学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 2014年,中日双方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历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见教育部教外办学〔2014〕67号),获批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并于2015年正式启动招生,每年计划招生100名。该项目由中日双方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采取日本教学体系,由中日双方共同实施课程教学、教学管理与考核,并引进日方相关专业1/3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及师资。
学生在武汉纺织大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如果愿意赴日本学习的,且日语(达到N2水平)及相关专业课达到日方要求的,可在第三年(即次年四月春期)赴日本进行学习,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文化学园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同时获得武汉纺织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政策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拟计划数 (全国)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服装学院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 |
本科 |
四年 |
35000 |
报考条件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无须参加校考,各省(包括湖北省)通过当地统考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此专业。
备注:
湖北省由于艺术类专业不能跨类别(即统考类别和校考类别)录取,此专业只招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录取政策
1、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此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任何一门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制。
学费标准
1、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5000元(人民币)/学年
2、日本学习期间按赴日当年文化学园大学的标准执行, 2015年参考标准如下:
(1)学费: 117万日元/学年 (2)住宿费: 81万日元/学年 (3)强化培训费: 46万日元/6个月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南湖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阳光校区)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027—5936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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