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艺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10-06
江苏2014年艺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美术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中学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三、考试科目
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色彩: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与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色彩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组织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色彩静物默写。
根据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默画出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3.考试要求
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
构图完整,造型严谨;
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
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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