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戏剧与影视学类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6〕34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7年继续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组考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将艺术类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艺术类统考的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要求相同(具体要求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考生于2016年11月21-23日凭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www.hbea.edu.cn),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报名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艺术相关类别和专业。我省2017年艺术类统考允许考生兼报,即考生可在四大类别中选择兼报,也可在同类别各专业中选择兼报。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武汉音乐学院网站进行专业科目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网站进行专业科目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武汉纺织大学网站进行专业科目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音乐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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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舞蹈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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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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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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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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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装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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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7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大纲》为准;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报考时间以各组考院校网站公布的报考须知为准。
三、考试组织与安排
(一)考试组织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编写,在考试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等媒体公布。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统考考务工作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务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务工作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各组考院校负责制订考务细则、考试实施办法、笔/面试考试流程,并向社会发布考生报考须知。
艺术类统考评委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评委库。考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组考院校根据《湖北省艺术类统考评委管理办法》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组考院校派出巡视员,监督检查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二)考试安排
湖北省2017年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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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场编排及准考证发放
各组考院校根据报考人数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2017年1月中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上公布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上网查询各专业统考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电子照相等关口,杜绝艺术类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翻拍照片和顶替照相等违规行为。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按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本地区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信息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补。
(四)各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统考工作,认真制订统考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不断完善艺术类统考报名及评分系统,改进组考办法,切实做好艺术类统考工作。
(五)各组考院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引导考生诚信应考。艺术类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收费
艺术类统考收费标准:各组考院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按考试科目收取,每生每科60元。各组考院校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考试费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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