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百年著名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985工程”、“211工程”学校。
其艺术学科积累近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优长,一批享有盛誉的艺术家如萧友梅、李抱尘、贺绿汀、洪深、老志诚、焦菊隐、卫天霖、吴冠中、张肖虎、蒋风之、启功等曾在此任教或学习。创建于1915年的手工图画科与音乐教习班乃中国高校艺术原初创建学科之一;
复建于1980年的艺术教育系为中国重点高校艺术教育兼公共艺术最早建制;
1992年改建之艺术系,是中国重点高校复合型艺术创建性学科之始;
2002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国高校第一个全学科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新兴学院,成为包容艺术学理论、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多门类的综合艺术学科群。
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高校首批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电影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年获批全国首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建有教育部创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各本科专业均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院训,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构建了个性化和体验性教学环境。学生充分享受国内最全艺术学科影音舞诗书画相互交融的艺术氛围。学院倡导人文关怀,鼓励艺术个性,其优良学风和深厚传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此深造。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专业排名中,戏剧与影视学近年来一直位居前列;
在其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中,电影学、舞蹈学专业连续多年名列前三名,音乐学、美术学等连续多年名列前七名。学院创办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到2014年已成功举办二十一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现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等,致力于培养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并重、人文与艺术素养深厚、具有国情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了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毕业学生职业分布广泛,遍及文化、艺术、传媒、创意、教育等相关领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院重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每年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攻读艺术类专业学位。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并承担由教育部、文化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两部三校联合实施的“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每届从三校共选拔21名新生组班。2015级实验班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新生中经过二次选拔出7名学生加入动漫实验班,采用名师指导、小班教学、工作室制、跨校选课、学分互认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通过第一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动漫实验班”是导师指导下的开放式“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意、强实践、宽视野、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三校一体、四年一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
现设有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具有近百年美术教育历史,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文化与专业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专业基础、拓展专业技能,在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学科背景及开放的学术氛围。
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为国内外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艺术机构和创意设计机构等提供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具有小班教学优势,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实行学生入校后择优遴选组建,进行动漫方向培养。
美术学专业与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实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新意识的联合招生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后通过一学期的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通识专业课程培养之后,根据学生意愿与导师意见最终完成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分专业工作。
美术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创意思维、设计概论、中国画、油画、美术教育学、创作实践、专业考察、新媒体艺术等。
艺术设计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设计概论、创意思维、中外设计史、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草图、摄影、软件基础、字体设计、书籍设计、信息图形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景观设计等。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2015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实施分省来源计划,在以下省份招生: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
2015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7人。
一、美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历 |
学制 |
招生地区 |
130401 |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
24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进行网上缴纳: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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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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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A.素描(300分)。B.速写(150分)C.色彩(30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4开半身带手写生。
(4)“速写”为8开场景速写。
(5)“色彩”为4开色彩创意写生。
五、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 向) 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生源情况,2015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只在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八个省份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8.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 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 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3.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上级文件政策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文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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