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北民族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西北民族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国家部委直属高校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校
☆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高校
☆两次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8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3019亩(含绿化地),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4万余人。现有55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10余人;
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33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
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70个本科专业;
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
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11个授权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金融。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化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设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9项,国家教改项目23项,省级精品课程35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社会学专业,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6个省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程、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口腔内科学、西北少数民族历史与文化。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会计学、历史学、阿拉伯语、口腔医学。5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传媒实验教学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电气电信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试验教学中心。
学校现有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7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学、应用数学、法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12个甘肃省重点建设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兽医学、宗教学、民俗学、格萨尔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学校现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动物医学生物工程创新团队,建有10校级创新团队。
学校建有3个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西北民族问题研究中心;
2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学校成为“中华多民族文化遗产与文化凝聚协同创新中心”、“丝绸之路与华夏文明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协同单位。建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
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同时,建有省级工程中心: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民族语言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甘肃省高校环境友好复合材料及生物质利用重点实验室。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28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6项,省部级项目428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407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350余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近180万册;
博物馆馆藏文物21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有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53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教授9人,副教授20人,硕士生导师27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建有西北民族民间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陶艺工作室、藏式建筑彩绘等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2009年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甘肃彩车”设计、制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咨询电话:0931-2928017
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绘画(中国画)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 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绘画(油画)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专业主要课程:透视学、艺术概论、藏族宗教发展史、藏族美术史、艺术解剖学、藏族民俗、藏族历史、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藏族图案、工笔重彩人物、工笔花鸟、唐卡线描、唐卡构图学、藏画色彩、堆绣与壁画、藏传佛教神像体系等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从事环境设计、教学、研究、文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建筑景观设计、建筑素描、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家居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建筑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专业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130402 |
绘画(中国画、油画) |
4年 |
本科 |
42 |
除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山东、广西、新疆等使用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40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 |
4年 |
本科 |
10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本科 |
58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本科 |
60 |
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
四、专业报考条件
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唐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
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五、专业课考试
(一)报名办法
1、对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参加学校考试,报名时需交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分值及要求 |
3 |
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
|
4 |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 |
|
|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序号 |
专业考试类别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美术类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5年1月20、21日 |
1月23日 |
2 |
美术类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 |
2015年1月23、24日 |
1月26日 |
3 |
美术类 |
河南 |
郑州市24中学 |
2015年2月3、4日 |
2月5日 |
4 |
美术类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5年2月27、28日 |
3月1日 |
5 |
美术类 |
黑龙江 |
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
网报(2月27、28日) |
3月4日 |
6 |
美术类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2015年3月1、2日 |
3月4日 |
7 |
美术类 |
山东 |
潍坊(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
网报(截至2月26日) |
2月28日 |
注:考生不允许跨省参加校考。
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5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
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二)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山东、新疆、辽宁、广西、山西、河南等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
(三)视觉传达设计(唐卡)专业招收高考用汉语答卷、有英语成绩的非民考民考生。
(四)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
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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