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师范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有67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育、管、法、工、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
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居于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拥有1个多功能体育馆和1个高标准运动场,校园网设施先进,网上教学资源丰富,能够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服务。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有1个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有3个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
2011年,在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中,学校“东北民族与边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获国家批准,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9个吉林省特色专业,3个吉林省品牌专业;
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
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有10个省级科研平台,“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被评为首批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2012年学校承办全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成为第一个独家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开幕式整场演出的省属高校,并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贡献奖。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2015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等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专业性质 |
计划数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师范 |
60 |
书法学 | 师范 |
27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35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8 |
|
动画 | 非师范 |
30 |
|
绘画 | 非师范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34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12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22 |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
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
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
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吉林省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2015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四、长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日程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招生 |
1 |
长春师范大学 |
2015年1月13日-15日 |
2015年1月16日-17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
吉林省 |
2015年1月16日-18日 |
2015年1月19日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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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18日 |
2015年1月19日-20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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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18日 |
2015年1月20日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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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5年2月3日-4日 |
2015年2月5日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安徽省 |
2015年2月3日-4日 |
2015年2月5日 |
美术类 |
|||
3 |
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 |
网络报名,以江西省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1月29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江西省 |
网络报名,以江西省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1月29日 |
美术类 |
|||
网络报名,以江西省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1月29日 |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
4 |
郑州第二十四中学 |
2015年1月30日-31日 |
2015年2月1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河南省 |
2015年1月30日-31日 |
2015年2月1日 |
美术类 |
|||
2015年1月30日-31日 |
2015年2月1日 |
舞蹈学、舞蹈表演 |
|||
5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5年2月1日-2日 |
2015年2月3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江苏省 |
江苏师范大学 |
2015年2月1日-2日 |
2015年2月3日 |
美术类、书法学 |
||
6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5年1月30日-31日 |
2015年2月1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
湖南省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5年2月3日-4日 |
2015年2月5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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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网络报名,以黑龙江省招办规定为准 |
待定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
黑龙江省 |
网络报名,以黑龙江省招办规定为准 |
待定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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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
网络报名,以黑龙江省招办规定为准 |
待定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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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由济南市招办指定 |
网络报名,以济南市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3月6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
山东省 |
网络报名,以济南市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3月6日 |
书法学 |
|||
网络报名,以济南市招办规定为准 |
2015年3月6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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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辽宁大学 |
2015年2月27日-28日 |
2015年3月1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辽宁省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2015年3月8日-9日 |
2015年3月11日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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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 |
待定 |
待定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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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015年2月27日-28日 |
2015年3月1日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河北省 |
2015年3月7日-8日 |
2015年3月10日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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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招考大厦 |
2015年2月27日-28日 |
2015年3月1日 |
舞蹈学、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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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015年2月24日-25日 |
2015年2月26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山西省 |
山西传媒学院 |
待定 |
待定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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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
2015年1月18日-19日 |
2015年1月21日 |
美术类、书法学 |
注:使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成绩,不设立校考的省份及专业陆续更新中。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试卷为4开);
2.素描200分,色彩200分,满分4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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