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
含专业(方向)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125 |
面向山东、四川、河南、江苏、湖北、安徽、湖南、重庆8个省市招生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绘画 |
油画、国画方向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30 |
|
动画 |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25 |
二、考试科目
|
|
|
色彩(静物,180分钟); |
三、考试安排
美术与设计类
省份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015年1月18—19日 |
2015年1月20日 |
江苏省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2015年1月25—26日 |
2015年1月27日 |
湖南省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报名点](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考点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
2015年1月25—26日 |
2015年1月28日 |
河南省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015年2月6—7日 |
2015年2月8日 |
山东省 |
济南考点(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网上报名、交费) |
2015年2月2—27日 |
2015年3月2日 |
四川省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
2015年3月6—7日 |
2015年3月8日 |
湖北省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54号) |
2015年3月8—9日 |
2015年3月13日 |
重庆市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设点组织 |
参加重庆市统一考试 |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各省组织专业统考的,须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3.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报考,可选择我校相同专业任一考点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符合香港免试招生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详细情况请咨询教育部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
87750694)。
(二)报名材料: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1.准备报名材料:
(1) 本省2015年艺术类统考的《报考证》或《准考证》。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3) 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 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字迹清楚,相关信息须与高考信息一致)。
3. 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学校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备注:(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限考点本省考生报考,重庆考生我校认定统考成绩;
(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全国考生均可报考(只需参加我校同一专业在任一考点的考试,不允许重复参考,一经查出,其成绩作废、取消资格)。所交报名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考。
2.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生自带考试所需用品(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通俗歌曲音乐伴奏碟;
考试时不画浓妆、不穿演出服。
五、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计划及报考人数,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专业合格证将于2015年4月中旬左右寄出(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其中: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优先录取。
七、其它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照2015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4年美术类11500元/年,舞蹈13225元/年,音乐15000元/年,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
3.新生复查复试: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八、申明
我校专业考试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开办任何专业考试培训班!不委托其它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艺术学院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678201 65678230(艺术学院)( 023)65102371 65102370(校招办)
传真:(023)6567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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