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09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专业全国招生计划
专业 |
培养层次 |
学制 |
科类 |
语种 |
招生计划 |
招生地区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英语 |
30 |
辽宁、黑龙江、吉林、蒙古 |
产品设计 |
30 |
|||||
环境设计 |
30 |
|||||
动画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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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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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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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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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高职 |
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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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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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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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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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30 |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 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业除外);
4、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5、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
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40%+专业课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广告学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30%+专业课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动画专业,在省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过最低控制线,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高职招生: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等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不需要单独组织考试,承认各省份联考成绩且外省录取原则相同。在文化课和省联考达到各省最低控制线(出省线)的情况下,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按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 四、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系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艺术系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3、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 邮编:110163
招生咨询电话:024-31587736、024-88053145 024-88059778-8027(艺术系)、
联系人:王老师(13604002931) 韩老师(13889889696) 陶老师(13804028222)
QQ群: 70289205 传真:024-88059706
E-mail: he_art@163.com
网 站:www.he-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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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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