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3-17
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259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动画和艺术设计学。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事项
报名条件:
1、符合2012年各省(自治区)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自治区)报考重点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要求。
报考方式:
1、考生凭所在省(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指定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如考点不能提供考生电子数据,则考生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版的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考生须持报名点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本人相片并盖章的户籍和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考生应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我校设立的考点报考,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未设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湖北省:素描(100分)(必考)、专业创作(100分)(根据专业方向选考)
其他省(自治区):色彩(100分)、速写(100分)、素描(100分)
(艺术设计学专业创作考试含30分理论知识,参考书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之《美术鉴赏》,湖南美术出版社,2006年7月第2版)
2、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省(区)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012年 2月1-2日 |
2012年 2月4日 |
8:30-11:30色彩 13:30-14:00 速写 14:10-17:10 素描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
安徽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012年 2月2-3日 |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 |||
广西 | 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
陕西 |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含光路南段100号)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
江苏 | 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
河南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中原东路124号原铁六中) |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
山东 | 济南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基地(江汉区长青五路杨汊湖小区) |
2012年 2月24-25日 |
2012年 3月6日 |
8:30-11:30素描(必考) |
14:00-17:00 艺术设计(环艺) | ||||
2012年 3月7日 |
8:30-11:30艺术设计(平面)、动画 | |||
14:00-17:00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 |
四、专业合格认定办法
湖北省考生按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和省统考成绩之和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他省(自治区)考生按我校组织的色彩、速写、素描考试成绩之和划定合格线,考生从4月中旬起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五、高考录取原则
1、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艺术设计、动画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的考生按其综合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
湖北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
其他省(自治区)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色彩+速写+素描)
2、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湖北考生须在我校工业设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工业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3、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自治区)高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六、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12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1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675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859017
招生监察电话:027-8765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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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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