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考生需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考生须按照各考点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性质 |
美术学 |
未定 |
师范 |
绘画 |
50人 |
非师范 |
视觉传达设计 |
50人 |
非师范 |
环境设计 |
30人 |
非师范 |
注:
1.美术学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doc)。学校根据各省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各省的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 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非师范专业入校第一年为通识基础教育,二年级开始根据学生的选择分专业方向培养。
三、考试安排(考点陆续更新,请及时关注考点公布的信息和要求)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序号 |
省份 |
时间 |
考点 |
备注 |
1 |
湖北 |
报名:3月1、2日 |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示的时间为准。 |
网上报名 |
2 |
广西 |
报名:2月20、21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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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肃 |
报名:1月14、15日 |
兰州艺术学院 |
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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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备注: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参照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陕西省考生按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七、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www.snnu.edu.cn
招生主页: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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