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始建于1953年。现有15个系部,目前招生的有25个本科专业,35个本科专业方向,12个专科专业。 覆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
学院占地面积五百余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现有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期刊近千种。有专任教师350余人,其中艺术类专业专任教师9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30%以上;
中级职称人员占40%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占40%。学院的教学设备和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艺术类专业教学的所有需求。学院教学设施及各类专业实验室齐全,有摄影棚、演播室、播音室、专业编辑室、民族服装实验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室、美术学设备实验室、琴房、形体训练室、电脑音乐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院以优良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教育教学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授课语种 招生名额 |
学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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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油画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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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类 统 考 |
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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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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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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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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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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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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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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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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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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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民族工艺装饰设计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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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民族服装设计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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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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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统考 |
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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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琴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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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主试为 马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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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方向 (声乐、器乐)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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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马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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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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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 ,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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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联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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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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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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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师范教育方向 |
蒙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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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统考 |
蒙语授课 |
美术类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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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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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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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 |
美术类统考 |
计划数为2013年拟招生计划,包含区内、区外计划,最终计划以2013年5月国家确定的正式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12]49号)文件规定,我院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以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属于其它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内蒙古大学的该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
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成绩合格与否。
四、政审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和体检工作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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