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学院是湖北大学16个学科性学院之一,溯源于学校1942年开设的艺术专业,涌现了著名音乐教育家喻宜萱教授(曾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著名美术教育家杨立光教授(曾任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席、湖北美术学院院长)、著名雕塑艺术家程允贤将军等一大批杰出校友。
学院现设有美术学系、景观设计系、室内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动画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另设有音乐教研室、艺术教育中心和动画研究与开发中心。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和副教授12人,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比高达95%,多位教师在国内外举办过个人画展和联展,产生了良好影响。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学生绘画和设计作品在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奥林匹克美术大会大学生艺术展、广州亚运会宣传设计大赛、亚太区创意设计大赛等国内外专业比赛中成绩优异,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2%以上,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规划设计院、大中专学校、影视媒体以及景观设计、地产开发、广告、动漫、室内外装饰等行业。学院办学条件优良,拥有7000多平米的专用教学大楼,有各类画室和设计室、展厅40余间。学院开放办学水平较高,与美国、挪威、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意大利、韩国等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招生专业
美术学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学方面专业知识,能掌握美术学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美术教育能力、美术创作能力、美术研究和鉴赏能力的人才。毕业生能在学校及其它领域从事美术教学、科研、策划、设计和管理等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方面专业知识,能掌握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手绘表达、计算机操作和创新、研究能力的人才。毕业生能在各企业、事业单位和研究机构从事设计、策划、科研、制作和管理等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与实践能力的设计人才,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适应社会需要的艺术设计师、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及在设计单位、文化艺术领域、设计研究部门、管理单位从事设计、研究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动画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动画设计和后期制作方面专业知识,具备创造性思维与实践能力,具有独立创新精神和实验探索素养的人才。毕业生能在科研设计单位、企事业从事动画设计、后期制作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基础理论与实践能力并重;
能掌握新媒体艺术中基本的艺术审美与鉴赏、实践技能,以及个人创作的能力;
具备多种跨媒介艺术形式的创作思路与创作方法,并富有独特的创新视角、具备有独立的艺术见解。毕业生能够在学校、培训机构,以及与数字媒体艺术相关的策划、制作、管理、教学、科研等创意型工作。
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1、招生计划和范围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5个专业面向湖北、河南、福建、河北、山西、山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10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学生共320人(文理兼收,其中美术学专业招收75人、环境设计专业招收90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70人,动画专业招收45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收40人)。
2、考试科目
(1) 湖北省内考试科目 美术学、动画:素描、速写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彩、速写
(2)湖北省外考试科目:色彩、素描、速写
3、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色彩(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素描(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速写(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报名条件、程序及学费标准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统考的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指定考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不允许跨省报名)。
2、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为: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联考证)→缴纳报名费→核查电子登记照片→打印《湖北大学美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核对、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学费: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线
1、考生自2013年4月1日起可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校考专业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13年4月7日前向湖北大学招办申请人工查询(查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2、校考成绩公布一周后,学校根据投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并在网上公布合格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学校不单独给考生发放合格证。
招生录取办法及入学资格审查
1、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
(2)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高考文化成绩 。
(3)对校考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投放各省计划总数的前1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电子档案若投进我校,我校视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2、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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