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13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我校录取排序成绩分为校考成绩、省级专业联考成绩两种。对符合志愿填报、录取要求的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校考成绩或省级专业联考成绩,设置不同的文化分要求。具体如下:
(一)按校考成绩录取的文化分、专业分要求
1.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另行追加计划保证录取。
2.其他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
以上参加校考的,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专业成绩须不低于专业满分的65%(含)以上,方可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二)按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录取的文化分、专业分要求
专业成绩须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且文化考试成绩须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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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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