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3-14
南阳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高招录取规则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和舞蹈学(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后即上网公布。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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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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